文|知衡
但南宋、元、明三代,仍盛行理学之风,以义理彰著、褒贬见长的《新唐书》依旧占据上风。所以,历经宋“十七史”、明“二十一史”的时代,《旧唐书》依旧不配有姓名。《经史百家制度》更是夸张地说:“自新书之出逮今数十年,旧史不复对阅,而委墙壁、覆酱瓿者多矣。壮齿之士,或不知有旧史。”赵莹有知,自己呕心之作被用来糊墙盖缸,估计也要惊坐而起。
此后历代,对两唐书的笺注、校勘、考证和补缺多有贡献。清雍正年间,沈炳震作《新旧唐书合钞》,此时旧书尚未列入正史,其在序例中写道,“新书列入正史,旧书几等于稗野,因当主新书而旧书附焉。然新书简严,而旧书详备,势不能以新书为本而分注旧书。”于是在《合钞》中按几大原则行事著述,彰显取舍:一,“本纪列传,一以旧书为大文,而新书分注”“取其事为旧书不载或互异者”;二,“但凡旧书所阙志、传,从新书增入”;三、旧书诸志“阙略者固当从新书增入”;四,两书记事互异者“纪、传相参可以折衷者,则用按以证之。”新旧之争进入了一个较为平衡的阶段。
如顾炎武在《日知录》重新提出新旧唐书评价问题,认为《旧唐书》“颇涉繁芜”,但“事迹明白,首尾详赡,亦自可观”,也有过各打三十大板,“《旧唐书》病其事之遗阙,《新唐书》病其文之晦涩。”
如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二书不分优劣,瑕瑜不掩,互有短长。”并指出,“新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旧书则纪志传美恶适相等”。
如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指出:“不阅《旧唐书》,不知《新唐书》之综核也。”
旧书的价值被重新提及,抑旧扬新的风气也有所降低。乾隆初年,沈德潜奉敕对两唐书进行考证校勘,《四库全书总目》对新旧《唐书》大体做出了各有优劣、并为正史的评价。自此,持续了近七百年重新轻旧的状况才有定论。
《新唐书》和《旧唐书》能共同被列入“二十四史”,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两部著作均有优缺点,只有将二者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唐朝历史记载的完整性。没有旧书积淀在前,修新书必然困难重重;没有新书统筹修订之功,旧书价值也会大打折扣。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讲到的“正史之中,二书并行,相辅而行,诚千古至公之道”。
所以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一切皆掩藏在史迹之中待有心人发现。对于阅读两唐书,也许最恰当的攻略莫过于“开卷有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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