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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著名大臣隆科多的生平简介,隆科多的人物事迹

作者:未知点击量:216  来源:历史知识网

早年任职

隆科多是一等公佟国维儿子,孝懿仁皇后的弟弟。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就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为属下违法,雍正帝即位之后,因为隆科多拥戴有功,所以命他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被授为吏部尚书。很快就因为总理事务办得好,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并令他的长子岳兴阿承袭。而他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任意挑选,当时被称为“佟选”。

雍正元年(1723年),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一起被加封为太保。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籓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恃宠获罪

雍正三年(1725年),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被夺职罢官,交由隆科多管束。时值年羹获罪,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状,及妄劾道员金南瑛等,并下吏部议处。上谕曰:“前以隆科多、年羹颇著勤劳,予以异数,乃交结专擅,诸事欺隐。”命授缴所赐四团龙补服,并不得复用双眼花翎、黄带、紫辔。及议上,以时捷劾,请罢羹任;以妄劾南瑛,请严加治罪。上以前议徇庇,后议复过当,责隆科多有意扰乱,削太保及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命往阿兰善等处修城垦地,谕曰:“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向日明珠、索额图结党行私,圣祖解其要职,置之闲散,何尝更加信用?隆科多、年羹若不知恐惧,痛改前非,欲如明珠等,万不能也!殊典不可再邀,覆辙不可屡蹈,各宜警惧,毋自干诛灭。”

雍正四年(1726年),隆科多家仆牛伦挟势索贿,事发,逮下法司,鞫得隆科多收受年羹、总督赵世显、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行贿。谳上,雍正帝命斩牛伦,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令他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与俄罗斯的边界。起初,隆科多阿灵阿、揆叙结党营私,与年羹交结。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揆叙及年羹罪状,宣示中外,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雍正帝诘问隆科多隆科多不以实对。

雍正五年(1727年),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即将成功,但由于结党营私,并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幽禁于畅春园。长子岳兴阿撤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于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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