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指
读音:zhǐ
部首:[扌] 提手旁
笔画:总笔画:9 部外:6
异体字:脂?
字形结构 :左右
统一编码:基本区U+6307
其它编码:五笔:rxjg 仓颉:qpa 郑码:drk 四角:52061
笔顺编码 :121352511
笔顺笔画 :一丨一ノフ丨フ一一
笔顺名称 :横 竖钩 提 撇 竖弯钩 竖 横折 横 横
1.手指头:食指。五指。屈指。首屈一指。
2.一个手指头的宽度叫“一指”,用来计算深浅宽窄等:下了三指雨。这双鞋大了一指。两指宽的纸条。
3.(手指头、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用手一指。时针正指十二点。
4.(头发)直立:发指。
5.指点:指导。指示。指出正确方向。有问题请您指出来。
6.意思上指着:这不是指你说的,是指他的。
7.指望;依靠:指靠。单指着一个人是不能把事情做好的。
详细字义
◎ 指 zhǐ
〈名〉
(1) 手指。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 [finger]
指,手指也。——《说文》
骈拇枝指。——《庄子·骈拇》
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指其顶者愈众。——《荀子·儒效》
指如削葱根。——《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两鬓苍苍十指黑。——唐· 白居易《卖炭翁》
以指叩门。——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2) 又如:指下(手指按下,比喻诊脉看病);伸手不见五指;屈指可数;指甲,指爪(指纹痕迹,手指尖端,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质层);指尺(古时以中指的中节为一寸);指掌(手指和手掌);指语(哑语的一种,以手指形状、姿势表示拼音字母)
(3) 足指也叫做指 [toe]
乃扪足曰:“虏中吾指。”——《史记·高祖本纪》
(4) 近代误写作“趾”
(5) 意旨;意向 [intention]
其指极大。——《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承从天之指。——《管子·侈靡》。注:“指,意也。”
大将军阴受上指。——《汉书·李广传》
乃论六家之要指。——《汉书·司马迁传》
(6) 又如:指约(旨意简约);指略(要旨);指象(天以景象示意);指意(指意,意向)
(7) 一个手指的宽度 [finger breadth;digit]。如:肝大三指;二指宽
词性变化
◎ 指 zhǐ
〈动〉
(1) 指向;指着 [point at;point to]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宋· 王安石《伤仲永》
微指左公。——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不能指其一端。——《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右手指卷。——明· 魏学洢《核舟记》
(2) 又如:指景(指着太阳,“指日心誓,叹以自明也”);指天誓日(指着天、日发誓,表明心迹);指东划西(指手划脚做手势)
(3) 指定 [appoint]
望路殊未穷,指期今已促。——唐· 杜德舆《奉使宜春渡新淦江》
(4) 又如:指省(由官员出一笔钱,免去抽签,自己指定任职省分);指克(指定期限);指配(指定许配)
(5) 指示 [instruct]
辞也者,各指其所也。——《易·系辞上》
(6) 又如:指麾(发令调度;指挥);指受(指注。受命,指示,指点);指办(指派办理);指裁(指示,裁夺)
(7) 指点 [show how]
指迷团灵心讲射,擅巧技妙算谈天。——《镜花缘》
(8) 又如:指顾(手指目顾);指受(指点;传授);指诀(指点要诀);指告(指点晓谕);指喻(指正告知)
(9) 指责 [censure]
里谚曰:“千人所指,无病而死。”——《汉书·王嘉传》
(10) 又如:指搠(指指点点;指手画脚);指切(指摘;指责);指首(指名告发);指怒(议论指斥)
(11) 诬指 [frame sb.]
洒家又不曾杀你,你如何拿住洒家,妄指平人。——《水浒全传》
(12) 又如:指攀(招供时攀扯牵连别人);妄指(无证诬告)
(13) 阐明,陈述 [state]。如:指宜(指事类情。阐明,阐述整理);指申(指陈,指言;陈述,指明)
◎ 指 zhǐ
〈形〉
(1) 竖起 [vertical]
发尽上指冠。——《战国策·燕策》
头发上指,目眥尽裂。——《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直指(笔直指向);指冠(头发直竖)
(3) 通“旨”。美好 [fine]
不时宜,不敬交,…,虽指,非礼也。——《荀子》
基本字义
● 指
zhǐ ㄓˇ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指(形容极为愤怒)。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古同“旨”,意义,目的。英语 finger, toe; point, indicate
德语 zeigen, weisen (V),Finger (bio.)
法语 doigt,indiquer,compter sur
指【卷十二】【手部】
手指也。从手旨聲。職雉切
(指)手指也。手非指不爲用。大指曰巨指、曰巨擘。次曰食指、曰啑鹽指。中曰將指。次曰無名指。次曰小指。叚借爲恉心部曰。恉、意也。从手。旨聲。職雉切。十五部。
手掌前端分支的部分。如:「手指」。唐·白居易〈新乐府·卖炭翁〉:「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一个指头的宽度称为「一指」。如:「三指宽的距离」。
用意、主旨。如:「言近指远」。《书经·盘庚上》:「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孟子·告子下》:「愿闻其指。」
动用手指示。唐·李白〈陌上赠美人〉诗:「遥指红楼是妾家。」
朝向、对著。如:「时针正指九点。」、「狙击手把枪管指向甘迺迪。」《吕氏春秋·审分览·知度》:「非其人而欲有功,譬之若夏至之日而欲夜之长也,射鱼指天而欲发之当也。」
希望、依赖。如:「指望」、「这老太太就指著她儿子养活呢!」
斥责。《吕氏春秋·恃君览·行论》:「故布衣行此,指于国,不容乡曲。」《汉书·卷八六·王嘉传》:「千人所指,无病而死。」
直立、翘起来。如:「令人发指」。《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头发上指,目眦尽裂。」
指【卯集中】【手部】 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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