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领事裁判权
拼音: lǐnɡ shì cái pàn quán
繁体:[領事裁判權]
注音: ㄌ一ㄥˇ ㄕ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
五笔:wycm gk fay ugjh sc
相关词语: 心领 领空 条领 俯领 过领 佐领 领路 认领 通领 掌领 晓领 后进领袖 领干薪 圆冠方领 领扣 诇事 刑事责任 事半功倍 事倍功半 重事 诛事 事律 预事 严事 逻事 尘事 紧事 无济于事 丝事 嗣事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⒈ 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热搜汉字
热搜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