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系精读中国史连载179,《两晋南北朝史话》连载22(点击蓝字可查看上篇),欢迎收看。
崔浩事件发生后二年,正平二年(452),拓跋焘死。他是北魏一位杰出的君主;南征北战,亲冒矢石,统一了北方,可称赫赫武功,但国内消耗也很大。
拓跋焘死后,文成帝拓跋濬(440-465)即位。这时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开始与民休息、发展农业生产,减轻赋役。
拓跋焘时,因寺院占了太多土地和人口,曾发动一次废佛运动;但文成帝时,佛教又恢复了。
文成帝在位14年,和平六年(465)病死。文成帝的皇后冯氏(442-490),因死后谥为文明太皇太后,又称文明太后,是一个很有才能的女政治家。文成帝死后,她实际掌握政权达20年,对北魏政治、经济各方面都有很大影响。
01、冯太后废帝
天安二年(467),文成帝拓跋濬长子、献文帝拓跋弘,生子拓跋宏(467-499),即后来的孝文帝。两年后立为太子。
北魏制度,子被立为太子,生母即赐死。所以,这一年孝文帝生母即依旧制赐死。拓跋宏改由冯太后亲自抚养。这时,她不再临朝称制,让献文帝拓跋弘当政。
献文帝拓跋弘也是一个很能干的人。虽然年轻,但勤于政事,刚毅果断。他与冯太后在权力上是有矛盾的。
献文帝拓跋弘并非冯太后所生,其母是李贵人。这种矛盾越来越发展。凡冯太后信任的人,他多厌恶疏远。凡冯太后不喜欢的人,他却常加以重用。
但是,献文帝毕竟斗不过冯太后,皇兴五年(471),孝文帝拓跋宏刚满4周岁,在冯太后压力下,献文帝被迫禅位于儿子拓跋宏,自己做了太上皇。又5年后,终于被冯太后毒死。
献文帝死后,冯太后重新临朝称制,被尊为太皇太后。这次便不再还政,直到太和十四年(490)病死,掌权长达20年之久。
冯太后对孝文帝拓跋宏影响很大。一方面,冯太后的改革为孝文帝拓跋宏亲政后的以汉化为中心的改革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孝文帝拓跋宏从小受到冯太后的汉化教育。
冯太后对孝文帝管教是严格的,曾作《劝诫歌》300余章、《皇诰》18篇教育孝文帝,内容都是儒家知书达理的一套。这些汉化教育成为以后孝文帝汉化政策的思想基础。
可以说,冯太后在孝文帝改革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她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女政治家。
02、颁行官员俸禄制
我们前面曾说过,由于文化程度低,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北魏君臣们的意识里,所谓国家,不过是扩大的部落。所以北魏的官员,都没有薪俸,完全靠向民众贪污勒索,而且手段极为凶暴。
他们往往是“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个别清廉的官吏则“妻子衣食不给”、“使诸子樵采自给”。
因此,北魏前期社会阶级矛盾很尖锐。据统计,道武帝24年中有起义8次,明元帝15年中有起义14次,太武帝29年中有起义15次,文成帝14年中有起义7次,献文帝6年中有起义5次,孝文帝29年中有起义34次。
这些起义中最大的一次,是太平真君六年(445)爆发的关中卢水胡人盖吴起义。参加起义的各族人民达10余万。迫使太武帝御驾亲征,才把这次起义镇压下去。
除了阶级矛盾外,鲜卑贵族内部还有革新派与守旧派的矛盾,民族矛盾,特别是鲜卑族与汉族人民的矛盾也很尖锐。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巩固北魏统治,冯太后和孝文帝拓跋宏实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
前期的改革主要是颁行俸禄和实行均田制。
吏治的败坏造成阶级矛盾的尖锐,引起人民不断反抗,也使国家赋税收入不足。太和八年(484),在冯太后的严格命令下,北魏正式颁行俸禄制度。官吏按季受禄;以后贪赃绢一匹处以死刑。——这一年,距离北魏开国已99年。
这规定执行得是比较认真的。献文帝的舅舅李洪之,当时任秦益二州刺史,因贪污被送至平城。孝文帝拓跋宏集合群官,当面斥责这位舅公,然后命他在家自尽。
实行均田制后,又规定按官位高低授给俸田,多者15顷,少者6顷,不许买卖,离职时交给下任官吏。
俸禄制的实行,使官场风气有所好转,缓和了社会矛盾,为其他各项改革的推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除了颁禄以外,冯太后还实行过其他一些改革。如延兴四年(474)下诏“罢门房之诛”。即除了谋反、大逆等罪外,只处罚罪犯本人,不连及家族。太和七年(483)下诏“禁止同姓相婚",这是移风易俗,实行汉化的先声。
03、影响深远的均田制
北魏前期承十六国大乱之后,人口大量减少,出现了一些无主荒地,因而使国家有可能实行计口受田。
在战争结束、社会秩序稳定后,过去出外逃难的人重返旧居,由于年代久远,庐井荒废,土地所有权混乱,有人就冒认土地。特别是一些强宗豪强,依靠其势力,“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说土地是他们的,这样就造成了新的土地兼并和争夺。
这时,主客给事中李安世提出了建议。他说:“现在虽然井田制难以恢复,但也应该略为平均土地,使劳动力与土地相适应。这样,穷百姓有了谋生之路,豪强大族也不会因土地多而荒废。”
这个建议为孝文帝所采纳。他考虑到曹魏曾实行过屯田制、西晋曾实行过占田制,都是使土地和劳动力结合起来;又北魏初年实行过计口受田;在他即位之初,太和元年(477)也实行过每个男劳动力分田40亩的办法,所以就在太和九年(485)下诏实行均田制。
诏书中说:"朕在位已有十五年,我历观古代帝王,都是让百姓有了土地,才安居乐业。近世以来,情况不同了,豪强兼并土地,老百姓连一小块土地也没有,造成田地荒废,百姓穷困。有人为争夺土地而死,有人因饥饿而亡。这怎么能使天下太平呢?当今,我要派遣使者到各州郡,与州郡牧守一起均给天下土地。还受以生死为断。使百姓都能很好生活。”
这就是著名的均田令。均田令虽然是孝文帝颁布的,但当时冯太后尚掌大权,所以均田制实际上是冯太后与孝文帝共同制定和推行的。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关于露田。露田即无主荒地。丁男15岁以上授给露田40亩,妇女20亩。因为要休耕,露田要加倍或两倍授给,叫倍田。露田不准买卖,身死或70岁时就归还政府。
第二,关于桑田、麻田。丁男每人授给桑田20亩,规定在3年内要种桑树50株,枣树5株,榆树3株。桑田作为世业田,不交还给国家。凡是原来私有土地超过桑田授田数的,不再授给,多余部分也不还给国家;凡不足的,可按制度授足。
桑田可以买卖,但有限制,即超过20亩的可以出卖,不足20亩的可以买进。桑田计算在倍田的数额中,超过倍田的部分,仍为桑田,不能算作露田。不宜种桑的地方,丁男每人授给麻田10亩,丁女5亩。麻田要交还国家。
第三,关于奴婢、耕牛受田。奴婢受田的办法与普通农民一样,人数不限。耕牛每头受露田30亩,限4牛。
第四,关于宅田。新定居者,每3口给宅田1亩。奴婢5口给宅田1亩。
第五,关于宽乡、狭乡的授田。土地不足的狭乡允许向土地宽裕的宽乡迁移,但不许借此逃避赋役。宽乡的人不能随便迁移。
第六,关于收回土地。人死绝户或犯罪流徙他处,土地收归国家,重新分配。
第七,关于俸禄田。地方官吏给公田作为俸禄。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顷,县令、郡丞6顷。不准买卖。离任时交给下任官吏。
均田制颁布的次年,即太和十年(486),冯太后和孝文帝接受李冲的建议,推行三长制。
在三长制以前,北魏的地方基层组织是以宗族为单位的宗主督护制。宗主多为大地主,30家、50家为一户,被荫附的人虽然没有官役,但“豪强征敛,倍于公赋"。
三长制规定5家立1邻长,5邻立1里长,5里立1党长。这是汉族传统的乡亭闾里组织的重建。三长负责检查户口、推行均田制、催督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制是和均田制相辅而行的。
与均田制、三长制同时,北魏改变了过去“九品混通”的赋税办法,实行了新的租调制。旧制定额高,平均每户帛2匹、絮2斤、丝1斤、粟20石。新制规定:一夫一妇交帛1匹、粟2石;年15以上未娶妻者4人、或奴婢8口,或牛20头,都交这一份额。所交帛中,10匹中5匹为公调,2匹为调外运输费,3匹为百官俸。
均田制、三长制、新的租调制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这是冯太后和孝文帝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重大的意义。
首先,它把土地和劳动力结合起来,使土地不致荒废,使流民、依附农有一定土地,处境有所改善,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由于劳动者积极性的提高,使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其次,均田制从豪强大族手中争取了大量劳动人口,成为国家的编户,从而抑制了豪强大族势力,增加了国家赋役收入,加强了中央集权。
再次,均田制的推行,使农业生产的比重增加了,鲜卑族人和其他各少数族人都成为均田户和汉族人民一起共同进行劳动,增加了互相了解,加速了民族融合。
实行均田制后,北魏社会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由于经济发展,商品交换也日趋活跃。孝文帝以前,货币几乎废弃,交换都用绢帛。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铸造太和五铢钱。以后的皇帝也多铸钱,由此货币流通起来,使商业有很大的发展。
洛阳是北方政治经济中心,城内出现许多大市场。邺和长安也是重要的商业城市。国外方面,与朝鲜、日本、中亚以及更远的国家,都有商业往来。
中国历史上的均田制,从北魏开始推行,影响深远,不仅北齐、北周、隋、唐都继续实行均田制,而且影响到日本、朝鲜。
本文内容编选自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中国读本《经典中国通史》之《两晋南北朝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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