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晔旻
当然,事在人为,办法总是有的。加强漠北与中原间的经济交流,也确是当时的大势所趋。蒙古牧民既然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势必要从汉地得到自己不能生产或至少是非常缺乏的各种生活必需品(粮食、布帛、锅釜)。如果中原的主政者坚持无视他们的需求,不啻将其“逼上梁山”,再行“扰边”——“沿边刁抢鼠窃之患,势必难免。”因而,明廷只能允许开“马市”,以期达到“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惨”的目的。
最先享受到“马市”好处的,还是最早向明朝臣服的“兀良哈三卫”。早在永乐年间(1405),明朝政府就在辽东的开原(今属辽宁)与广宁(今辽宁北镇)设置三处马市,“皆以待朵颜(即兀良哈)三卫。”到了正统三年(1438)四月,明廷终于同意了大同巡抚卢睿建议,在当地开设“马市”;并派出指挥李源(蒙古人)等到大同做通译官,管理互市事务,允许军民用公平的价格购买瓦剌的马、骡、驼、羊等物。
国历图片剧《土木之变·明蒙贸易》
在“马市”上,虽然各种各样的货物都会交换,但就像名字显示的那样,主要商品还是马。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在生产力有限的古代,马匹不单可以用于社会生产与运输,更是一种国防“战略物资”。“兵强马壮”与否始终是我们衡量一个王朝强弱的尺度之一。中原以农耕经济为主,并不盛产马匹,因此大明王朝在立国之初便极为缺马。万历年间的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中说,“高帝(指朱元璋)时南征北讨,兵力有余,唯以马为急。”直到休养生息几十年后的明英宗正统时期,关于缺马的记载仍旧是史不绝书。比如正统六年(1441)十二月,兵部就上疏各路官军“缺马二万三千四百余匹”。为此,明朝对进口马匹极为热衷,甚至曾经派人前往朝鲜与琉球(今冲绳)等地买马。就连《明实录》在记载此类马匹的输入时,有时也坦言是购买而非“朝贡”。开设马市之后,成千上万的瓦剌马匹源源不断地被赶入“马市”,为明廷获得这种“战略物资”提供了新的途径,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原缺马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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