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中国军队在某些火器上已经落后,比如缅甸和清军作战已经有了燧发枪,日本某些精致鸟枪已经超过明军,在具体运用上也有优势;准噶尔鸟枪也有相当的技术优势,但明清军队都是战争的胜利者,原因就是中国的火药产量太“犯规”。当时中国火药产量不但碾压周边,甚至比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要高四十倍。
独立战争时期大陆军只生产了十万磅火药,靠从加勒比地区进口上百万磅火药才勉强将战争进行到底,而同时期进行在大小金川之战中,清军一共使用了427万多斤火药,北美大陆火药生产差的原因就是没有硝石。这个矛盾在中国周边也经常出现,明清时期就有人总结说日本等国硫磺多硝石少,西北诸部硝石多硫磺少,只有中原硝石和硫磺都多,是火药生产的风水宝地。
火药原料在很长时间内都是明清两朝制衡周边势力的砝码,朱元璋朱棣父子就对朝鲜半岛实行硝石出口限制,只有需要朝鲜对抗倭寇时才有所放松(一口气砸了十万斤)。朝鲜的火药产量和储量也十分悲剧,在壬辰战争中朝鲜的27000多斤火药被日军缴获后,火器就成了废物。在对抗满洲八旗的战斗中朝鲜火枪兵只分到了二两火药,最多只能射出七发子弹,火药产量穷到这份上,朝鲜国王就只能在南汉山城给皇太极下跪。
火枪技术看起来很威风的日军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日军严重缺乏硝石,本愿寺的老大证如给幕府将军献礼也只能送上四五斤硝石,珍贵的好比是金沙,而明清时期中国硝石加工价格不过是每百斤五两银子,中日之间硝石价差惊人,硝石成了16世纪中国奸商出口日本的拳头产品,日本堺市的商人也从王直们那里掌握了硝石贸易路线。
壬辰战争爆发后,日军的火绳枪开火“迅猛”,很快打光了太阁大人的存货,因此各路日军统帅纷纷想方设法进口硝石,加藤清正就扣扣索索地进口数百斤硝石,最大一次也不过进口了5000多斤。而当时的火绳枪火药用量是一发子弹三钱火药(11克),上万斤火药能打上五十万枪,加藤清正的部下还是能勉强保持每年打上几百发子弹的。日军火药少,因此主要都用在了省火药的火枪上,大型火炮买得起但真用不起。
这和明清军队的火药用量比起来就是叫花子,壬辰战争中明军在辽海道紧急加工就弄出了33656斤火药,王恭厂等还能提供数十万斤的火药。清军攻打大小金川时,第一年战斗四川就用掉了二十多万斤火药。此后四川每年都要生产四十万斤硝送到前线,战争期间四川生产了近200万斤火药不够用,贵州、陕西、山西、湖广每年都分了数十万斤的火药生产任务。贵州和湖南还都承担了产硝重任,湖南硝产量从战前的一年十几二十万斤暴涨到一年50多万斤,到战争结束时,湖南还有72万斤硝没有用上,贵州也在战后有了43万斤硝的库存(可以让全省的士兵用上四、五年)。
西北的准噶尔火药生产也一样悲剧,它只能“煮土成硫磺”,清军对缴获的准噶尔火药质量评价是“甚差”。这些周边势力有一定的火器优势不假,但再好的枪炮射不出弹丸就是摆设,和明清时期中国军队比起来它们的火力持续能力明显不足,自然难以赢得战场优势。
上一个: 武则天的长子李弘为何被追封为孝敬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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