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日本马关。清朝全权代表李鸿章、李经方,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分别在《马关条约》签字,宣告持续1个多月的中日谈判画上了句号。
《马关条约》是《南京条约》以来丧权辱国最严重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按照条约规定,清朝不但要向日本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还需要支付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此前,日本要求清朝割让辽东半岛,但在俄国、德国、法国的干涉下没有得逞。清朝为此需要额外向日本支付3000万两白银,名曰“赎辽费”。因此,《马关条约》中清朝的赔偿总额达到了2.3亿两白银。
——引用自头条百科
当时的清朝,每年财政收入约8000万两白银,看起来不少,但摊子太大,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基本上是入不敷出,根本就不可能一次性拿出2.3亿两白银。日本表示,可以分期付款。
2亿两白银(不含“赎辽费”)分为8期。第一期,5000万两白银在《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期5000万两白银在《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12个月内交清。剩余6期在6年内全部交清。这样一来,清朝的赔款压力就小了许多。
可是,分期付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马关条约》规定,在第一期5000万两白银交清后,剩余款项每年加收5%的利息。5%的年利率是非常高的。日本为了鼓励清朝早点交清赔款,规定如果清朝在3年内交清所有款项,可以免除剩余的利息。这样一来,清朝就会想方设法,争取在3年内交清全部赔款。
出于现实的考虑,清朝也希望尽快完成赔款交付。
因此中日甲午战争以来,日本在威海卫驻扎着一支军队。日军驻扎威海卫产生的费用,每年为50万两银子,全部由清朝承担。只要清朝一天没有交清赔款,日军就一天不会撤走。最终,清朝在3年内交清了所有赔款,意味着支付了150万两白银的日军驻军费用。
在《马关条约》的履约过程中,日本还尽可能地对清朝进行敲诈,榨取更多银两。
《马关条约》日语原文
一是在1895年,日本新任驻清公使林董以“库平银成色不足”为由,要求清朝支付赔款时做到“库平实足”,成色达到988.89。清朝被迫同意,仅此一项多向日本支付1325万两白银。
二是日本在用英镑结算时,提出“先划定一公平之镑价”的办法,使得清朝再一次多向日本支付1494万两银子。
这样算下来的话,清朝总共向日本支付的赔款总额达到了2.5969亿两白银。折合日元约为3.895亿元,是日本年度财政收入的近5倍。
清朝拼了老命,都没办法拿出这么多钱来。怎么办呢?这时候,德国、俄国、英国、法国的银行主动找到清朝,希望借钱给他们。这些国家都是列强,都得罪不起。经过反复权衡,清朝决定分三批向4国银行借款。
第一批是找俄国、法国借款,金额为4亿法郎,年利息为4厘,期限为36年。第二批是找英国、德国借款,金额为1600万英镑,年利率为5厘,期限为36年。第三批是依然是找英国、德国借款,金额为1600万英镑,年利率为4.5厘,期限为45年。
有了德国、俄国、英国、法国4国银行的借款,清朝终于在3年内将《马关条约》全部赔款付清。
有读者会问,清朝末年每况愈下,积弱积贫,任人欺负,为什么德国、俄国、英国、法国的银行会积极借钱?他们图的是什么呢?
一方面,西方列强希望获得丰厚的利息收入。
在19世纪末期,西方列强除了继续在中国倾销工业品外,还在寻求资本输出,发放贷款,收取利息。清朝向4国银行借款,最低年利率为4厘,最高为5厘,属于比较高的利率,会为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息收入。
另一方面,西方列强希望在中国谋取特权利益。
借款是需要抵押物的。清朝向4国银行借款,需要以海关关税和7处厘金作为抵押物。德国、俄国、英国、法国通过这种方式,掌握了清朝的海关和厘卡,相当于卡住了清朝的钱袋子。
其实,就算从西方列强自身的利益而言,他们也不希望清朝因为付不起《马关条约》赔款而崩盘。那样的话,一定会有更加强势的地方督抚崛起,导致西方列强的利益受损。他们不愿意看到这种现象发生,就会尽量帮助清朝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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