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蓝粉女是现代人的鼓动观念,蕾丝也和高跟鞋一样成了女人的专利,带花环、带花也被认为是小女生行为,这些不是自古以来。这些可都是战场纯爷们的最爱,当某只粉红大军出现在东欧平原上,它所有的敌人都会心惊胆战;当穿着蕾丝上衣的剑客要和人决斗时,大部分法国汉子都会先吃顿好的(好上路);某些带花的男人还真是好汉中的极品。
那只东欧的粉红军团就是波兰翼骑兵,他们是当时最著名的战场天团,从诞生之日起,这只少爷兵部队就多次以少胜多,创下了一系列开挂一样的战绩。在1581年的莫吉廖夫(在今白俄罗斯,当时属立陶宛),200名翼骑兵反复鏖战7个小时,击败30000名准备围城的俄罗斯——鞑靼骑兵联军,让鞑靼骑兵和俄罗斯贵族骑兵被迫走人,他们的战绩是零伤亡;在1621年的霍奇姆(今乌克兰切尔诺夫策州霍丁之战),600名波兰粉红翼骑兵冲垮了奥斯曼帝国的10000人大军;波兰翼骑兵还善于对付火力型炸逼,1629年穿着粉红色衣服的波兰翼骑兵还重创了古斯塔夫的军阵,让这个军神吃了少有的败仗;在波兰即将进入衰落的1693年,还有400名粉红可怕的翼骑兵在霍多夫(今乌克兰捷尔诺波尔州戈多夫)以不到百人的伤亡,击败了40000名克里米亚鞑靼人。
波兰翼骑兵的成员都是中小贵族子弟,从小就热爱奢华,粉红颜色的制服在今天看起来很娘,在当时却因为价格高昂,是众多将帅的首选,所以波兰翼骑兵就选择了他们。翼骑兵带着翅膀(这是拉风的需要,平常不穿),一身粉红制服,在东欧的战场T台上他们就是收割亡灵的报死天使。
在波兰翼骑兵大显威风的时刻,巴黎城内最著名的火枪手剑客们都在争先恐后地买蕾丝。蕾丝工艺出现在16世纪晚期,最早的蕾丝还大多使用纯金和纯银的丝线,因为繁复和昂贵,它最早就是王室和宗教界大佬的必备服饰。在17世纪中叶才飞入贵族家庭,火枪手们忙着泡贵夫人,自然也喜欢这种烧钱繁复的玩意儿。就像大仲马的小说里显示的那样,巴黎城有两个火枪手队,两队的成员也在普及蕾丝上展开了竞争,斗得天昏地暗,其中不乏抢军帽一样的格斗。他们烧钱的结果甚至波及到了普通人,因为火枪手们的工资都用在了买蕾丝上,他们负债累累,连给店铺的钱都不反复拖欠,只能以决斗威胁店家。
头上插花更是宋朝江湖浪子的最爱,燕青出场时“戴一顶木瓜心攒头巾,穿一领银丝纱团领白衫,系一条蜘蛛斑红线压腰,著一双土黄皮油膀夹靴;脑後一对挨兽金环,鬓畔斜簪四季花朵”。这种头上插花可不是城市时尚,山东渔民出身的阮小五也是“鬓边插朵石榴花”;病关索杨雄不爱和潘巧云亲亲我我,却有心“鬓边爱插翠芙蓉”。
这些战场好汉们穿得再娘也没人敢笑话他们,因为笑话他们的人很快就被“叫做鬼”了。所以娘不娘和服饰没关系,你战斗力强就算举个哈士奇的旗帜也是“一看就是猎食者中的豪杰”,带着海绵宝宝标志出战也没人敢笑你;大清晚年天天挂龙旗还不是让列强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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