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处死,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千刀万剐”。
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押解前往刑场的途中
似乎在给行刑者说些什么....
对于死,有无畏者,也是恐惧者
第一刀割完,侩子手在换刀。刺心的疼痛让其在木桩上挣扎的厉害,看后面众人的手就能明白对意志力很强的人,内心绝望得呻吟远比皮肉之苦来的强烈
第二刀,割二头肌。大致能看清侩子手的表情,恶心?痛苦?还是费劲?
先左后右
二刀完毕,用箩筐把肉装起来,行刑后可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第三刀,大腿。
侩子手向主持官报告,看情形好象只剩砍头悬挂示众了。
砍头
砍头过后就是支解
支解小腿
支解成七零八碎装入小箩筐
一个人就这么一小箩筐。。。
凶残、野蛮、落后、愚昧,令人发指的刑法!
看的心好难受,太残忍了!这种刑罚早就应该废除掉了!
可恶可恨的封建体制!
还好我不生活在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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