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晔旻
至于《魏书》,也与其作者一样蒙上了骂名。早在魏收其人尚且在世之时,便已是“众口喧然,号为‘秽史’”了。这一说法自从出现之后,经历了千余年而不衰,堪称中国史学史上的一桩“奇案”。到了清代乾嘉年间,“考据学”兴盛,赵翼写作《廿二史札记》时,更是对《魏书》做出了盖棺论定式的评论:“(魏)收之书趋附避讳,是非不公,真所谓‘秽史’也。”
“秽”者,“不净也”。《魏书》里究竟写了什么内容,令人生出如此厌恶之心呢?就拿《北史》专门举出的两个例子来说,其实《北史》作者李延寿自己对阳固的评价也很高,所谓“刚直雅正,不畏强御,居官清洁,家无余财,室徒四壁,无以供丧,亲故为其棺敛。”既然如此,魏收为这样的贤明之士作传记,自然是史官职责之所在,理应如此了。
再说镇压北魏六镇大起义(524—529)的刽子手尔朱荣。此人野心膨胀,觊觎皇位,发动“河阴之变”(528),沉杀太后和少帝,屠戮衣冠之士,堪称乱臣贼子的典型。因此在封建社会的口碑的确极差,清人蓝鼎元更为此愤怒声讨,“尔朱(荣)之恶可减,何传不可为佳?”看来魏收的罪证已然确凿无疑了。
只不过,就连赵翼其实也已经看出了其中的微妙之处。魏收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要肯定这位虽有骁勇谋略却“得罪人神,而终于夷戮”的尔朱荣,乃是要“曲徇高氏耳”。北齐建立之后,高洋追尊其父高欢为“神武帝”。而高欢早年恰是尔朱荣的部下。北魏节闵帝在高欢的胁迫下,甚至曾经下诏以尔朱荣配享其高祖孝文帝庙!虽然高洋也曾信誓旦旦地对魏收说:“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但魏收身为北齐官场屹立不倒的老油条,对这种场面客套话的真正价值当然了然于胸——高洋发起神经来连正受宠的妃嫔也杀,又何况一介史官?更何况当年高欢在世时,其实已经对魏收发出了含蓄的警告——“我后世身名在卿手,勿谓我不知!”在这种情况下,魏收遇到有关高欢的事不能不曲笔回护。对于高欢协助尔朱荣的不轨行为,当然也只能一言以蔽之。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这就是赵翼所谴责的“趋附避讳”。《魏书》“凡涉齐神武(高欢)在魏朝时事,必曲为回护”。此类记载不是《北史》不载,就是与《北史》记载不同。譬如,《北史·魏孝武帝纪》记载,北魏孝武帝因为对高欢擅权不满,暗地准备动手将其除掉(“帝内图高欢”)。同样一件事,在《魏书·出帝纪》里却成了这样:北魏孝武帝被周边的奸臣间阻,“贰于齐献武王”。“贰”是“背叛”“变节”之意。这句话等于是在说北魏孝武帝对高欢有二心。可是封建王朝中哪有皇帝背叛臣子的道理?所谓“强词夺理”恐怕莫此为甚。只不过,孝武帝与高欢失和,因此西走关中,直接导致了北魏分裂、东西(魏)对峙的后果。这样的历史大事,在《魏书》里又不能不记。假设魏收如实按史实记录,说出高欢“贰于”孝武帝的历史事实,那么在他面前恐怕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也只好正话反说了。
如此虽然有悖史书的“真实性”原则,但在“二十四史”里其实早有先例。《三国志》向来被赞为良史,但陈寿在处理魏晋易代时的笔法连赵翼都不能不感慨“曲笔”过甚。那位哀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魏帝曹髦最终落得被司马昭的部下所弑的下场。在这件事上,司马昭本为罪魁祸首。可是在《三国志》的记载里,司马昭反而“不知弑君之事,反有讨贼之功”,其罪恶被完全掩盖了。所谓“(陈)寿修书在晋,固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魏收在北齐年间修《魏史》,高欢正似《三国志》中的司马昭,为之回护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么?令人奇怪的是,既然赵翼能够理解陈寿,如何不能以同理之情去体谅魏收的难言之隐呢?“人非南、董(指春秋时期以秉笔直书著称的史官南史、董狐),岂信其一字无私。”《魏书》中有大量曲笔不实的记载不假,然而“秽史”二字,实在是责之过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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