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晔旻
所谓“以义例未定,竟不能成”。由于辽、金王朝的定位长期悬而未决,史书体例未定,编修工作只能停滞不前。早在元世祖忽必烈刚刚当政不久的中统二年(1261)前后,翰林学士王鹗就上书请修辽、金二史。至元元年(1264),参知政事商挺又提出编修辽、金二史。至元十六年(1279),南宋灭亡后,忽必烈终于下诏通修宋、辽、金三史;到了至治元年(1321),元英宗又下令编修宋、辽、金三史。元文宗在位时(1328—1332)也曾下诏史馆修三史……屈指算来,待到至正三年(1343)三月,元顺帝应右丞相脱脱之请正式下诏修史时,已是元(包括其前身蒙古汗国)统治者第四次下令撰修《辽史》与《金史》(以及《宋史》)了。
与前几次的情况没什么区别,史官们又一次为“正统”问题吵得不可开交。眼看此次修史计划又一次面临“流产”的威胁,脱脱干脆“独断”: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大元朝廷的权威总算暂时解决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其效果几乎可以说是立竿见影。《辽史》始撰于至正三年(1343)四月,次年三月就宣告成书,到了这年的十一月,《金史》修撰也告竣工。
过去七八十年都没完成的工作,在这区区两年时间里就大功告成。平心而论,动作之所以如此迅速,一方面的确离不开那位一锤定音的脱脱。身为右丞相,脱脱下令以江南三省官田每年所收的税款作为修史的经费,这才保证了修史工作的正常进行。
另一方面,《辽史》与《金史》的编纂工作,其实也都不需要“从零开始”,而是在前人工作基础上的加工和整理。辽朝未亡之时,耶律俨就在乾统三年(1103)纂修太祖以来诸帝《实录》,凡70卷。此书名为“实录”,却不是常见的“编年体”。其有《纪》有《传》,俨然本朝“国史”。金灭辽后,也依据辽朝的《起居注》《实录》等资料两度编修《辽史》,最后在泰和七年(1207)由陈大任修成《辽史》。此书虽未行世,到底为后人修史省去了不少工夫。
至于《金史》的修撰工作,前人同样已取得了相当成就。金朝九代帝王,蒙古灭金后,大将张柔在史馆获得了金朝官修史书的原稿。后来王鹗不但建议修撰辽、金二史,并“亲笔作史”,“帝纪、列传、志书,卷帙皆有定体”,初步完成了《金史》。所以后人总结,“张柔归金史于其先,王鹗辑金事于其后。”两人对《金史》成书的贡献是无法抹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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