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老百姓欠了皇帝的钱,后果就很严重了。
时间回到清朝初期。
1658年,顺治皇帝发布了一道措辞严厉的谕旨,指出“江南无锡等县、历来钱粮、欠至数十万。地方官未见有大破积弊、徵比完结者,皆由官吏作弊”,表示要“大破情面,彻底清察,如仍前徇庇,别经发觉,即治抚按以溺职之罪”。
顺治皇帝为什么要发布这道谕旨呢?这是因为,江南地区拖欠了大量钱粮,让朝廷感到忍无可忍。
从唐宋以来,有着“鱼米之乡”美誉的江南地区越来越繁华富庶,也成为朝廷的财赋重地。朝廷自然要想方设法,从江南地区征收更多的钱粮。但是,江南地区的缙绅豪强,也会采取勾结官府、贿买书吏等办法,隐瞒和拖欠钱粮。
清朝入关之初,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为了安抚江南地区的民众,对缙绅豪强隐瞒和拖欠钱粮的行为没有过多追究。后来,随着全国逐渐统一,统治基础趋于稳定,顺治皇帝决定对江南地区的缙绅豪强采取铁腕手段,清查他们历年拖欠的钱粮数目,老账新账一起算,全部收回国库。
不过,顺治皇帝的收账还没有真正进入实施阶段,顺治皇帝就在1661年一命呜呼了,享年23岁。继任的康熙皇帝采取了更加强硬的态度,实施收账行动。
在康熙皇帝的强力要求下,江宁巡抚(江苏巡抚前身)朱国治将辖区内四府一县(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以及溧阳县)拖欠钱粮的官绅士子全部造册,上交给朝廷。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共有13517名。其中,就有1659年己亥科殿试的探花叶方霭。
叶方霭,字子吉,号纫庵,江苏昆山人,出生名门望族,是明朝两广巡抚叶盛的后代,祖先在明朝多有任官。清朝入关后,叶方霭一家没有出山当官。
1658年,顺治皇帝为了表示重视江南地区的读书人,亲自对江南地区的贡士进行复试。叶方霭参加了这场复试,写了一篇《瀛台赋》。顺治皇帝看后赞不绝口,赐予举人功名,允许他参加会试。
1659年,叶方霭进京参加己亥科会试,金榜题名,并在随后举行的殿试里考中一甲第三名,获得探花称号。叶方霭授任翰林院编修,品级为正七品。不久,叶方霭奉命编撰《孝经衍义》。
就在叶方霭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尴尬地发现,自己的名字进入了朱国治编造的拖欠钱粮官绅士子名册。
康熙皇帝下令,凡是不能在两日内缴清钱粮者,不问是否大官,也不问拖欠钱粮多少,属于在籍秀才、举人、进士者,一律革去功名;属于现任官员者,一律革去官职,降两级调用。这就是著名的“江南奏销案”。
叶方霭见康熙皇帝要动真格了,马上写信回去,让家人将拖欠的钱粮补上交清。可是,叶方霭家只欠了1厘银子,折合1文铜钱,没有引起叶方霭家人的重视,没有及时去缴纳,结果被朱国治再次上报到朝廷。
于是,叶方霭受到了严厉惩处,被革除官职,降两级调用。《清史稿》记载:“江南奏销案起,(叶方霭)坐夺官,寻授上林苑蕃育署丞。”这是说,叶方霭丢了乌纱帽,被送到上林苑去喂鸡喂鸭了。
叶方霭因为一文钱而丢官,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民间由此传出“探花不值一文钱”的流言。
在江南奏销案受到严惩的不仅叶方霭。当时,还有徐元文、吴伟业、徐乾学、吴伟业、韩炎、汪琬等怀有真才实学的知名人士都受到朝廷严惩,丢官的丢官,降级的降级。徐元文还是叶方霭同科的状元,照样被降了两级,调任銮仪卫。
更加冤枉的是,有9名士绅本身并没有拖欠钱粮,而是被人冒名顶替了。但朝廷不问青红皂白,照样将他们革除功名,降级调用。
在朝廷的严令打击下,江南地区的缙绅豪强魂飞魄散,纷纷缴纳拖欠钱粮。在江南奏销案中,清廷大获全胜。
康熙皇帝是一个很有政治手腕的人。当他通过江南奏销案沉重地打击了江南地区的缙绅豪强后,又重新给了他们一条路。过了几年,康熙皇帝下令,允许被黜降的官员、士绅纳银开复,交一笔钱官复原职。后来,康熙皇帝还亲自到江南视察工作,安抚和笼络江南士绅。康熙皇帝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双管齐下,让江南士绅从此对清廷死心塌地。
叶方霭又怎么样了?
1663年,叶方霭也被重新起用,回到了康熙皇帝身边,屡获升迁后,官至刑部侍郎。1682年,叶方霭病逝,朝廷赐予谥号“文敏”。康熙皇帝还派人前往祭奠,并赐白银20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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