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9年底,江苏民众迎来了他们的新任父母官——江苏巡抚朱国治。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噩梦开始了。
朱国治,字平寰,辽东抚顺(今辽宁省抚顺市)人,汉军正黄旗。朱国治在1647年由贡生授固安知县,步入官场。此后,历任顺德知府、霸州道、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江苏巡抚等职。朱国治为人贪得无厌,想方设法搜刮民脂民膏,将江苏官场搅得乌烟瘴气。江苏老百姓气愤不过,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朱白地”。
连地皮都被朱国治搜刮得干干净净,实在厉害。
更厉害的还在后面。
江苏经济活跃,人口密集,是江南地区首屈一指的繁华富庶省份,为朝廷贡献了大量钱粮,历来就被称为朝廷的“钱袋子”“米袋子”。清朝入关后,江苏士绅在地方官员的帮助下,拖欠和隐瞒了许多钱粮。清廷对这种现象非常不满意,可考虑到政权尚不稳定,全国还未统一,暂时容忍下去。
康熙皇帝即位后,马上在江南地区启动了清缴拖欠钱粮的行动。朱国治积极配合康熙皇帝的行动,上书朝廷,称江苏省的4府1县(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溧阳县)存在大量拖欠钱粮的士绅。为此,朱国治专门造了一个册子,里面竟然达13517名之多,将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叶方霭等江南士绅中的代表人物一网打尽。他们之中不少人更是被押送进京,送刑部监狱审讯,斯文扫地,十分狼狈。
最后,这13517名士绅不问拖欠多少,有秀才、举人、进士功名者,全部被革除功名;是现任官员者,一律降两级调用。这件事情,人称“江南奏销案”。
清廷在江南奏销案里做得过于绝情和刻薄,严重地打击了江苏士绅的势力。朱国治作为江苏巡抚,照实坑了当地老百姓一把,自然被江苏老百姓怀恨在心。
这样就够了吗?并没有。朱国治很快又搞出两件大案子,分别是通海案和哭庙案。
先说通海案。
1659年,郑成功率部北伐,与张煌言会师后进入长江,一路势如破竹,连克镇江、瓜洲等地,包围了南京。一时之间,东南震动。当时,金坛县令任体坤造谣生事,谎称金坛士民造反纳降。1660年,清廷在郑成功退去后,下令江苏巡抚朱国治和户部、刑部侍郎彻查此事。朱国治有意大开杀戒,以此树立自己的威信,抓捕了冯征元、王明试、冯征元、李铭常等65名儒生,以“通海”的罪名予以处决。
再说哭庙案。
哭庙案的主角是我们熟悉的文学家金圣叹。
1661年,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县令任维初以严刑催交钱粮,并杖毙一人。吴县老百姓苦不堪言。当年3月,金圣叹带着120多名秀才来到孔庙,在先圣牌位面前痛哭流涕,痛斥任维初等人“胆大包天,欺世灭祖,公然破千百年来之规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顾,潜赴常平乏,伙同部曹吴之行,鼠窝狗盗,偷卖公粮,罪行发指,民情沸腾”。不巧的是,金圣叹等人哭庙时,顺治皇帝驾崩的消息刚刚传到吴县。朱国治抓住这个机会,指责金圣叹等人“大不敬”,将包括金圣叹在内的18名秀才全部抓捕,后来判处死刑。
朱国治为了震慑江苏老百姓,下令将在通海案、哭庙案,以及其余案件中抓捕的案犯共计121人,统一在1761年7月13日立秋这天,在南京三山街执刑。《辛丑纪闻》记载了悲壮一幕:“俄尔炮声一震,一百二十一人皆毙死。披甲者乱驰,群官皆散。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而已。”
不仅如此,通海案和哭庙案株连很广,不下数千人被流徙遣戍,无数家庭陷入家破人亡境地,惨绝人寰。
朱国治当然知道江苏老百姓已经将自己恨之入骨。1662年,朱国治父亲去世。按照规定,朱国治要奏报朝廷,辞官回家守制。当他发出奏折后,没有等到朝廷的答复,新任江苏巡抚韩世琦也还没有就任,就慌忙乘坐一艘轻舟,悄悄地离开了。江苏老百姓听说后,都欢喜雀跃,认为朱国治走了是一件高兴事儿。
朱国治作为封疆大吏,擅离职守,被朝廷问罪,革职为民。
不过,朱国治这样的酷吏,是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1671年,康熙皇帝重新起用了朱国治,将他任命为云南巡抚。这时候,平西王吴三桂已有反叛的想法。1673年11月,吴三桂在起兵之前,将朱国治和云南按察使李兴元、云南府知府高显辰、同知刘昆等人邀请在一起,胁迫他们一起反叛。朱国治不从,被吴三桂诛杀。这时候,离朱国治杀金圣叹等人已经过去了12年。
由此看来,恶人还得恶人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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