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好莱坞的影视作品所赐(即便是对印第安人很同情的《与狼共舞》),印第安首领在大部分人心目中都是只会弯弓射箭的野蛮人形象,是活该被历史车轮辗过的悲剧角色。其实印第安首领的文化水平一点都不低,甚至高于同时期大部分北美白人,就连20世纪初的大清留学生都比不过他们。
比如17世纪晚期万帕诺亚格部落的酋长沃苏塔、梅塔科米特兄弟就是哈佛大学最早的毕业生(哈佛大学是1636年成立的),和约翰亚当斯等美国总统是校友。早期的哈佛大学可没有面向13个殖民地招生的计划,建校目的之一就是净化印第安人的灵魂,把基督教文明传播到印第安人那里,因此招收了不少印第安部落首领的子弟,希望这些校友充当殖民者的盟友。别管这些印第安酋长子弟的学历是怎么混过来的,他们的学历可比清末的中国留学生强得多,清末派到日本的5万多名留学生中只有30多人是日本985毕业。
梅塔科米特喝过哈佛的洋墨水,穿得也是波士顿的定制衣服,甚至还取了洋名字菲利普,尽管他哥哥死在殖民地的看守所内,他还是力争和英法殖民者搞好关系。但新英格兰的殖民者可不觉得这个上过哈佛的印第安酋长是自己人,在1675年的冲突中仅仅是因为万帕诺亚格部落庇护过临近部落纳拉甘西特的妇孺就对其大打出手。菲利普忍无可忍只能带着各部联军同英国人开战,他荡平了英国殖民地90多个聚居地中的50多个。由于法国人没能及时提供军火弹药,英国残余的殖民地才逃过一劫。在1676年春天新英格兰殖民地得到了母国的支援后,才拿着火器击败了弹尽粮绝的梅塔科米特。梅塔科米特在逃命时被英国人的印第安盟友杀死,部落大部分成员都被英国人卖到西印度群岛到奴隶。
在漫长的冲突战争中,印第安人也在不断学习,他们甚至主动和白人联姻,让白人和印第安混血成员充当领导阶层。著名切诺基部落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切诺基部落的混血族人占了整个部落的四分之一,部落成员学习这些人种地、做生意、穿南方白人的衣服,还发明了自己的文字、办了报纸、建造了社区,甚至还学习南方白人好榜样玩起了棉花种植园,弄到了几千名(因为传统的习俗,这些印第安种植园主对黑人奴隶比白人好得多)。因此在南北战争爆发时,切诺基部落就站在了南方军一边,切诺基部落的混血首领约翰罗斯集合盟友部落组成了多个印第安步兵团参与了南北战争。
南方军有印第安盟友,林肯也不甘示弱,他也找到印第安人组成了三个印第安国民警卫团针锋相对。在南北战争中这些印第安部落成员经历了尸山血海一样的战斗,玩过最新式的火枪,对美军的战术也有了更进一步了解。等到战争结束格兰特总统翻脸不认帐时,参与过南北战争的印第安人自然成了联邦军可怕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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