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221年并吞六国,混一天下,到前207年秦王子婴在自己的颈上系上绳子,乘坐着白马素车,捧着皇帝的玺符,来到轵道旁,恭候嬴政,也就是始皇。
此论一出,再提起始皇,人们往往径以“吕政”名之。南宋人胡宏在其《皇王大纪》一书中称“吕政穷欲极凶”;朱熹在其《四书或问》一书中称:“史谓元帝牛姓,犹吕政之绍嬴统也。”王应麟在其《通鉴答问》一书中称:“至吕政而法令益苛,诗书尽废”。元人陈栎在其《历代通略》一书中称:“人见秦灭于二世子婴耳,岂知嬴氏之秦已灭于吕政之继也哉”;胡一桂在其《史纂古今通要》一书中称:“吕政嗣位,犹冐嬴秦之姓”。明人凌迪知在其《氏族博考》一书中称:“况吕政受命,寄身不常”;王立道在其《具茨集》一书中称:“吕政纵并吞之谋”。清人秦蕙田在其《五礼通考》一书中认为,司马迁做《封禅书》“意在广陈淫祀以彰武帝之失,而于三代常礼幸存一线于吕政者,反从其略”。然而揆诸史实及常理,《史记》的嬴政是吕不韦私生子之说并不成立。
如嬴政“大期”而生之说就经不起推敲。关于“大期”,魏晋人谯周和东晋人徐广都认为是指十二个月,如徐广称:“期,十二月也。”谯周称:“人十月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期’。”但是正如谯周所言,人多是十月怀胎而生,因此嬴政十二个月才出生,未免与常理过于不符。对此谯周解释如下,赵姬是为了消除子楚的怀疑方才这样做的。他认为人从怀胎到分娩需要十个月,嬴政却推迟了两个月,因此称“大期”,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既然称自己隐匿了有身孕的事实,则生嬴政自然应当过了正常的时期,所谓“既云自匿有娠,则生政固当踰常期也”(见司马贞《史纪索隐?吕不韦列传》)。此意为不如此就要露馅,因为赵姬被送给子楚时怀孕当已两个月,若到子楚那里后的第八个月也就是如期十月而生,在子楚看来当属不正常生产,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怀疑。但向后推迟两个月,也就是赵姬到子楚那里的第十个月而生,嬴政就属正常生产,子楚就没有怀疑的理由了。不过此说虽有道理却不高明,因为其他事情尚可商量,生孩子这事却由不得人说三道四,到了该出生时,莫说是两个月,就是一刻也推迟不了。显然,嬴政十二个月出生说是不成立的。“大期”还可理解为是十个月。唐初人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卷十三中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若将此“大期”理解为从赵姬怀孕算起,则其在子楚府中生下嬴政时肯定少于十个月,这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怀疑。但嬴政一出生,子楚即以赵姬为夫人,则显见所谓的“大期”应是从赵姬到子楚府后算起,却是足月而生,子楚没有理由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儿子。情况若是如此,即嬴政属正常生产,则嬴政也肯定不是吕不韦的儿子。所以无论是十二月说或是十月说都不支持嬴政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的说法。
而比较“大期”的十二月说和十月说,十二月说应更符合《史记》的原意。因为持此说的谯周与徐广,尤其是谯周所生活的年代与《史记》成书年代相去不远,并且谯周还是一个研究《史记》的专家,故而他对一些基本常识的看法应与汉代比较接近。而孔颖达为唐初人,与汉人已相去甚远,看法的可信度上是不能与前两人相提并论的。细究起来,史书之所以言之凿凿地记下嬴政“大期”而生的话,根据现代胚胎学的解释,应该是因为古人在推算孕期时出现误差所致。考此说应该出自《秦记》,即秦的官方材料,因为像这种琐碎的事情,一般人是不会知道的。而秦代的史官之所以将此事郑重其事地载入秦的史册,乃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件事可以反映出嬴政与众不同的卓异秉性。
嬴政并非吕不韦之子还可从吕不韦、赵姬(即史书所称的“帝太后”)、嬴政三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就吕不韦而言,若其果真欲以赵姬来“钓奇”,则他在以后的政治生涯中必然会持续加强与赵姬的联系,竭力增进与嬴政的感情,并伺机将自己与嬴政的关系用比较恰当的方式告知嬴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他长保荣华富贵,也才符合“钓奇”之意。从当时的情况看,吕不韦也完全具备这样做的条件,因为庄襄王死时,嬴政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国家大事尽在他和赵姬手中,照说他们是既有时间又有机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嬴政的,并且以其行事之老辣,使一小儿乖乖就范应该不成问题。然而从后来吕不韦的言行看,他和赵姬并没有这样做,当时随着嬴政年龄渐长,因担心自己与赵姬私通的事情败露,招致嬴政的报复,吕不韦竟主动疏远了赵姬,不肯再与其私通,此举显然也与“钓奇”之旨相违。对此的解释只能是吕不韦并无“钓奇”之举,嬴政也不是他的儿子。不然后来嬴政也不会质问吕不韦说:“你对秦有什么功劳?秦封你于河南,食邑十万户。你与秦有什么亲情?号称仲父。”把他朝绝路上逼,而吕不韦竟拿嬴政没一点办法,犹豫良久,只得饮鸩而死。
吕不韦可称得上是战国晚期的一个能力超凡的政治家,因此关于他被逼而死这事,着实令后人不解:他怎么会在掌握国家大权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区区十三岁的小儿将自己的权力慢慢侵蚀,然后再将自己置于死地,竟无还手之力呢?对于这个问题,本人觉得应该从制度上理解。说来说去,吕不韦不过是一个来自东方诸侯的客卿而已,吕不韦再强悍,也是个客人,嬴政再小,也是个主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或者也可以说,嬴政是董事长,吕不韦是总经理,两者在地位上是有着质的区别的,这是其一。
其二,自战国以来,权力愈来愈集中,到战国晚期,秦其实已形成相当完善的官僚制度,而君主即居于权力的中心,任何敏感事务都需君主认可,或者说有君主的印信才能实行,故而再强的大臣也很难斗过君主。始皇的假父就是那个大阴人嫪毐后来要比吕不韦更接近权力,不也没弄成事!其三,此时的重臣虽有封邑,但只有经济方面的权力,而无在封邑上组织私人武装的权力,并且封邑随时都可能被君主剥夺,与春秋时期卿大夫相比,可说是已被摘除了神力。其四,当时辅佐嬴政的并非吕不韦一人,还有其他很多实力派人物,尤其是手中握有重兵的蒙氏家族与王氏家族,他们实际一直都是王权的有力捍卫着,也可以说谁做国君他们就忠于谁。也正因如此,这两个家族自秦昭王时起,一直被君主依为左膀右臂,吕不韦若想动嬴政,那是非常难的。所以总此诸点,吕不韦只能眼睁睁看着权力一点点地丧失而没有一点办法。最后只得饮鸩而死。
此外记载战国至楚汉之间史事的《战国策》一书也不支持嬴政为吕不韦之子一说,因为该书有偷窥癖,极爱采摭他人隐私,逞为快论,然在叙述吕不韦崛起这一段史事时,却绝口不提有献姬之事,并且认为吕不韦游秦不是如《史记》所说在秦昭王时,而应在孝文王时,而此时嬴政已经数岁,故吕政之说当不攻自破。学者已经指出,《史记》所记战国时事,多本之于《战国策》,唯有此处,别据他说,然也最不可信。考“吕政”之说大概产生于与吕不韦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他的才华出众的食客们,这些人或因吕不韦而受到牵连,或为吕不韦的不幸遭遇而抱不平,因以此来骂始皇。而之所以这么骂始皇,很有可能受了战国晚期赵人李圆兄妹的启发。因为这对兄妹就曾和楚国的重臣春申君一道在楚国上演了一出偷梁换柱的活剧。却说当年李园带着他的妹妹来到楚国,想把妹妹献给楚考烈王,后来听说考烈王没有生育能力,担心跟了考烈王后,会由于不能生孩子而失宠,于是设计先将妹妹送给了主持国政的春申君,待到怀孕后,李园又让他妹妹劝春申君把自己送给楚王。
李园的妹妹于是对春申君说:“楚王对于您的宠幸,就是楚王的兄弟也比不上,现在您为楚相国已二十多年,楚王也已经老了,可是楚王至今也没有儿子,那么楚王死后肯定由其兄弟继位,而楚国立新君后,新君也肯定会像楚王宠幸您那样宠幸他们所喜爱的人,那么您就很难继续得到国君的宠幸了。不仅如此,您在长期主持国政期间,对楚王的兄弟们多有无礼之举,因此如果楚王的兄弟做了国君,恐怕您就会大祸临头了。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我这个已有身孕的女子送给楚王,如果我侥幸生了个儿子,那就是您的儿子做了楚王,楚国就都是您的了。您想想这种结果与您身临不测之罪相比哪一个好哪?”
春申君听了觉得很划算,就把这女子献给了考烈王,这女子进宫后便得到了考烈王的宠幸,过了一阵儿就给考烈王生了一个男孩,于是那男孩便理所当然地被立为太子,而该女子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楚国的王后。
后李园兄妹又设计于考烈王二十五年亦即始皇九年(前238年)趁考烈王去世之日,刺杀了春申君,立太子为王,这就是楚幽王。李园兄妹遂霸有楚国。只是生当末世,不免好景不长,此后过了十多年楚国就灭亡了。想来这兄妹俩真有点火山口上搞杂耍的味道。
“吕政”之说很可能就导源于此。而六国的亡国之人,则借此宣扬秦先六国而亡;饱受始皇暴政摧残的人,亦可通过骂他是吕不韦的私生子,而获得一种阿Q式的快乐。于是流言不免流传开来。由秦入汉后,由于汉人论秦,唯恐其恶事不彰,不免肆意传布,遂成舆论,司马迁受此影响,因取之以入于《史记》,遂使“吕政”之说千载流传。不过细看《史记》关于此段史事的记载,可发现司马迁本人对此事也是疑信参半。虽然众口一词称嬴政为吕不韦之子,但他所见到的秦代的史册却明确记载了始皇是“大期”而生,也就是十二个月而生,于是本着“疑以传疑,信以传信”的严谨治学态度,而两言之。然而后人因对始皇有成见,务必要把他为私生子这事坐实了,于是不勉强作解人,结果常把简单的问题搞得极其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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