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在十六世纪的明朝嘉靖年间,有一场祸及沿海的“倭乱”。而制造倭乱的,就是人们常说的“倭寇”。那么到底是谁在统领倭寇呢?
有人说,对中国人冒充真倭的问题,明代史料上的记载比比皆是。比如嘉靖壬子年,倭寇初犯漳州、泉州,仅有二百人,真倭占十分之一,其余都是福建浙江无赖之众,头顶剪发而椎髻向后,“发型”和真倭并不一样。真倭和假倭打仗的时候一同作战,打完仗则分开吃饭睡觉。《筹海图编》直截了当地称:“今之海寇,动计数万,皆托言倭奴,而其实出于日本者不下数千,其余皆中国之赤子无赖,孑入而附之耳。”
究竟真相如何?我们先来看几则史料:
萧显者,广东人,书生也。多谋善战,为王直所惮。江南之事,显实首之。获华亭泾人杨元祥,问以城中全帛数。元祥言:“府库之藏已迁入苏州,不若南翔之富也、”遂导之以南。……至南翔,市人乘屋而以瓦石去贼,贼颇有伤者。显伞真倭数人,登。屋斩众,遂溃去。时商贾辏于南翔,金宝山积,贼取之不能尽,大快意而去。元祥因乞归,显必欲携之见船主,船主,日本人,不知何名也;显见叩头,陈元祥之功,杀牛羊以祭海,因厚遗之,将遣三十倭人,送至其家,元祥辞,乃给以令箭而归。《西园闻见录》卷五六《兵部五·防倭·往行》
(萧显)善战多谋,王直亦惮而让焉者也。郑若曾《筹海图编》
有王直者,徽人也。以事亡命走海上,为舶主渠魁倭奴爱服之。《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倭变事略》
王直于嘉靖三十二年被俞大猷打败,后又被汤克宽打败,后来遁往日本平户,“倾赀勾引倭奴”,所谓勾引便是指贿赂。从材料中可以看出萧显见了日本主子要给他扣头,显然不过是倭寇的奴才,而对这样的奴才,“王直亦惮而让焉者也”。显然所谓“三十六岛之夷,皆听其指使”实在是天方夜谭,充其量不过是王直招募了一些小倭寇罢了。明兵部尚书杨博说:“蠢尔倭奴敢肆流劫者,皆缘我之内逆为之乡导也。倭奴非内逆(汉奸)无以逞狼贪之志,内逆非倭奴无以遂鼠窃之谋。”(郑若曾《筹海图编》)其时倭寇与海盗之间就是这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有的海盗像萧显、陈东等等直接就是倭寇的下属,王直不是其下属,但导引倭寇入寇杀人抢劫,实在是当之无愧的汉奸。这是说的海盗,那么倭寇中的中国小倭寇呢?我们先看几则史料:
俘虏必开塘而结舌,莫辨其非倭,故归路绝。
恩施附巢之居民,故虚实洞知。
赏丰降虏之工匠,故器械易具。
寇掳我民,引路取水,早暮出入,按籍呼名,每处为簿一扇,登写性名,分班点闸。真倭甚少,不过数十人为前锋。寇还岛,皆云「做客回矣」。凡被我兵擒杀者,隐而不宣,其邻不知,犹然称贺。郑若曾《筹海图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584册,台湾商务,1983)。
嘉定知县杨旦禀称,该县逃回民倪淮供:于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内,被倭贼拦抢上船,跟到彼处,只见彰、温两处人无数,在彼衣帽言语一般,说这里是日本国所管,地名五斗山,种植稻米、绿豆、大小二麦、菜、蒜等物。但来打劫俱是彰州人指引,船中俱有倭子做主,如要来者,先送钱一千文与船主。《嘉靖平倭祗役纪略》卷二《贼情疏》
又访得贼中海岛夷洲,真正倭种不过百数,其内地亡命之徒固多向,亦往往有被劫掠不能自拔者,近日贼抢娄塘、罗店等外,驱率居民挑包,其守包之人与吾民私语,言是某府州县人,被贼胁从,未尝不思乡里,但已剃发,从其衣号,与贼无异,欲自逃去,反为州县所杀,以此只得依违苟延性命。《备倭事略》归有光从材料中我们可以得到几个印象:
一,倭寇中的中国小倭寇的来源有俘虏、降人、汉奸三种情况。所谓“俘虏必开塘而结舌,莫辨其非倭,故归路绝。”“恩施附巢之居民,故虚实洞知。”“赏丰降虏之工匠,故器械易具。”
二,倭寇中的中国小倭寇皆听命于倭酋,没有自主之权。所谓“寇掳我民,引路取水……”“船中俱有倭子做主,如要来者,先送钱一千文与船主。”
三,倭寇中的中国小倭寇一旦成了倭寇即难以回头。所谓“俘虏必开塘而结舌,莫辨其非倭,故归路绝。”“被贼胁从,未尝不思乡里,但已剃发,从其衣号,与贼无异,欲自逃去,反为州县所杀,以此只得依违苟延性命。”
四,倭寇中的中国小倭寇多有想回乡里者,多有被贼胁迫者。所谓“又访得贼中海岛夷洲,真正倭种不过百数,其内地亡命之徒固多向,亦往往有被劫掠不能自拔者,近日贼抢娄塘、罗店等外,驱率居民挑包,其守包之人与吾民私语,言是某府州县人,被贼胁从,未尝不思乡里……”
我们都知道狐假虎威的故事,假倭模仿日本人“髡头跣足”,穿着日本服装,连船都打造成日本船,除了扯大旗作虎皮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掩盖身份。生物学上叫做“模仿色”。
洪武三十年所颁的《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九族,倭寇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有明一代,造反起义者往往以绰号来掩饰真实姓名,像广为人知的崇祯时期农民起义,起义领袖都用绰号:紫金梁、八大王、曹操、闯塌天、不沾泥、扫地王等等,包括着名的“闯王”。在东南沿海,就直接可以假扮日本人来掩饰身份。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
嘉靖年间持续到隆庆、万历年间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史学界称“嘉靖大倭寇”。在这一阶段里,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沿海小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根源在于“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
反过来说,嘉靖前期为什么要实行严厉的禁海令呢?是因为正德年间少数葡萄牙走私贩兼海盗对沿海城镇、岛屿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加上中国海商和日本倭寇在浙江沿海进行的走私贸易,让明政府感觉贸易会带来“南方之祸”,才变本加厉地实施禁海,最严厉的时刻连捕鱼都不允许。禁海令是标准的因噎废食,虽然并不是禁海招来了日本倭寇,但可以肯定的是,是禁海令刺激出了更多的中国倭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东南滨海地区地瘠民贫,从宋元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在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一纸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给剥夺了,饭碗跟着也砸了。在广东,潮州、漳州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潮漳以番舶为利”,不许贸易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眼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泼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了——禁海的弊端明摆着,当时有不少有见识的人都很担忧。抗倭名将谭纶用了一个“老鼠洞”的比喻,说:“禁海越严,则获利越厚,而趋之者愈众。比如发现家里有老鼠,一定要留一个洞,若是都堵上,连好的地方都能被老鼠穿破。”
禁海,罢日本朝贡,明朝这两大举措看似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带来的结果,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为本乡本土,所以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令人难以相信的支持。作战时,屡屡发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时地利无所不占,如鱼得水。而代表正义之师的官军,反而不受欢迎,举步维艰。一些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参加过抗倭战争的明人万表记录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铣,用铅制子弹,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所以也难怪谢杰发出这样的惊呼:“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曾任南京刑部尚书的王世贞则对潮州、漳州、惠州地区的“民寇一家”断言为:“自节帅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除了总督巡抚等高级官员外,其他的人全是倭寇——这真是一幅令人绝望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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