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辨
读音:biàn
部首:[辛] 辛字旁
笔画:总笔画:16 部外:9
异体字:辦辧辯
字形结构 :左中右
统一编码:基本区U+8FA8
其它编码:五笔:uytu 仓颉:yjilj 郑码:seus 四角:00441
笔顺编码 :4143113434143112
笔顺笔画 :丶一丶ノ一一ノ丶ノ丶一丶ノ一一丨
笔顺名称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撇 点 撇 点 横 点 撇 横 横 竖
1.区别;分析:明辨是非。
2.古又同“辩”。
详细字义
◎ 辨 biàn
〈动〉
(1) (形声。从刀,辡( biǎn)声。本义:判别,区分,辨别)
(2) 同本义 [discriminate;distinguish]
辨,判也。——《说文》
辨,别也。——《小尔雅》
辨方正位。——《周礼·天官》
辨是与非。——《易·系辞下》
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荀子·荣辱》
不辨牛马。——《庄子·秋水》
男女辨姓。——《左传·昭公元年》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乐府诗集·木兰诗》
又如:明辨是非;辨白(分辨清楚);辨色(辨别物色)
(3) 通“辩”。口头上争论 [argue]
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辨。——《商君书·更法》
传曰:析辞而为察,言物而为辨,君子贱之。——《荀子·解蔽》
分争辨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上》
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又如:辨士(善辩的说客);辨给(口才敏捷,能言善辨);辨驳(根据事理加以反驳)
(4) 通“班”。颁布 [promulgate]
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汉书·高帝纪下》
辨社诸侯,出门见之,著以为戒。——《汉书·王莽传上》
又如:辨告(古代官吏将所订法律颁布告知民众)
● 辨
biàn ㄅㄧㄢˋ
英语 distinguish, discriminate
德语 unterscheiden, wahrnehmen (V)
法语 distinguer,discerner
辧【卷四】【刀部】
判也。从刀辡聲。蒲莧切
(辧)判也。小宰傅別。故書作傅辨。朝士判書。故書判爲辨。大鄭辨讀爲別。古辨判別三字義同也。辧從刀。俗作辨。爲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爲幹辦字。蒲莧切。古辧別、幹辧無二義。亦無二形二音也。从刀。辡聲。十二部。
分別、判別。如:「辨別」、「分辨」、「明辨是非」、「雌雄莫辨」。《荀子·榮 辱》:「目辨白黑美惡,耳辨音聲清濁。」唐·杜甫〈秋雨歎〉三首之二:「去馬來牛不復辨,濁涇清渭何當分。」
爭論是非曲直。《戰國策·趙策三》:「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晉·陶淵明〈飲酒詩〉二○首之五:「此還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通「辯」。
名文體名。如唐代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辨〉。也作「辯」。
辨【酉集下】【辛部】 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無讇。《註》辨作貶。容雖貶損?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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