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所怎么读 所的意思

【所】字共有1个读音: [suǒ]

基本解释

汉字:

读音:suǒ

部首:[户] 户字旁

笔画:总笔画:8 部外:4

异体字:?㪽??

字形结构 :左右

统一编码:基本区U+6240

其它编码:五笔:rnrh 仓颉:hshml 郑码:pdxp 四角:72221

笔顺编码 :33513312

笔顺笔画 :ノノフ一ノノ一丨

笔顺名称 :撇 撇 横折 横 撇 撇 横 竖

【所】字的意思

1.处:场。住。各得其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小的叫百户(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在山东)。前(在浙江)。后(在山西)。沙后(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诊疗。指挥。招待

4.a)用于房屋:这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医院。两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认识的人。大家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能。闻未闻。

【所】字的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suǒ

〈名〉

(1) (形声。从斤,户声。斤,斧子。( hǔ)本义:伐木声)

(2) “”假借为“处”。处;地方 [place]

有截其。——《诗·商颂·殷武》

不可不为择而后错之。——《荀子·王霸》

必于无人之。——《吕氏春秋·达郁》

僻远悠闲之。——《吕氏春秋·谨听》

不如早为之。——《左传·隐公元年》

持童抵主人,愈束缚牢甚。——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耶?——《聊斋志异·促织》

汝生于浙而葬于斯,离吾乡七百余里矣,当时虽觭梦幻想,宁知此为归骨耶?——清· 袁枚《祭妹文》

(3) 又如:哨;寓;诊;交易;看守;托儿;招待; 收容;诊疗;观察;指挥;各得其

(4) 道理;方法 [reason]。如:以然(以如此。指原因或道理);诠(佛教语。解的义理)

(5) 地方 [place]

虽众,无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6) 进行科学研究的机构 [institute]。如:物理;农民问题研究。又指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如:派出;招待;指挥

(7) 着落;结果 [result]

勤而无,必有悖心。——《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也。——清· 黄宗羲《原君》

词性变化

suǒ

〈助〉

(1) 表示结构 [used before a verb or a V-C construction together with 被 or 为 to indicate the passive voice]

(2) 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

生,亦我欲也,义,亦我欲也。——《孟子·告子上》

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寓舍,而予不得归矣。——宋·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然则王之大欲可知矣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3) 又如:闻未闻;各尽

(4) 用在作主谓结构的谓词前,相当于“之”、“的”

各因其土地宜,人民多少而纳职焉。——《史记》

(5) 用作宾语提前的标志,多与“唯”字配合使用,相当于“是”

臣唯命试。——《列子》

(6) 与“为”呼应,构成“为……”句式,表示被动。

其后楚目以削,数十年,竟为 秦灭。——《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巨是凡人,偏在远郡,行将为人并。——《资治通鉴》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劫哉。——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为好奇心驱使;为实践证明

(8) 与介词“从”“由”“自”结合,组成字结构,表示与动作有关的地方、原因、对象等

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遗由使也。——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抚军不忘自,无何,宰以卓异闻。——《聊斋志异·促织》

(9) 和介词“以”组成“以”这一短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与具体语言环境,有不同的意思

吾知以距子矣,吾不言。(用什么方法)——《墨子·公输》

先王之以为法者,人也。——《吕氏春秋·察今》

此殆天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三国志·诸葛亮传》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以兴隆也。——诸葛亮《出师表》

suǒ

〈量〉

(1) 用于地点、位置,相当于“处”。如:有房两

(2) 用于山、岛等物,相当于“座”

百济国西南海中有大岛十五。——《括地志》

(3) 用于建筑物

离宫别馆三十六。——班固《西都赋》

suǒ

〈副〉

(1) 尚,还 [yet]

江陵去 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有二千在。——《乐府诗集》

(2) 大约 [about]。用在数量词后面,表示大概的数目

父去里,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从弟子女十人。——《史记·滑稽列传》

从弟子女十人,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西门豹治邺》

suǒ

〈代〉

(1) 这,此 [this]。如:事(此事);以然(指“那个东西”。因不便明言,用“以然”隐语代指)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 [what]

问帝崩病,立者谁子,年几岁。——《汉书》

suǒ

若,如果 [if]。如:不(誓词。假使不)

suǒ

〈形〉

(1) 一切,有 [all]。如:事(亦作“是”。凡事,事事);有品(占有的东西);是(有)

(2) 宜,适宜的,为其需的 [fit]

交易而退,各得其。——《易·系辞下》

(3) 许多的,多种的 [various]

收拾得事儿温柔,妆点得诸余里颗恰。——《南吕·一枝花》

(4) 可以的 [permissible]

必欲争天下,非信无与计事者。——《史记》

【所】字的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率领的部队)。谓(a.说的;b.某些人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

法语 place,endroit,institut,office,en réalité,(classificateur pour les bâtiments (maisons, petits bâtiments, etc.)​)​,(particule introduisant une proposition relative)​, celui qui,(particule introduisant l'agent du passif dans le registre écrit)​

【所】字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所【卷十四】【斤部】

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疏舉切

说文解字注

(所)伐木聲也。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爲處所者、叚借爲処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爲分别之䛐者、又从処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从斤。戶聲。疏與切。五部。詩曰。伐木所所。小雅伐木文。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聲。所所、則鋸聲也。

【所】字的辞典解释

ㄙㄨㄛˇsuǒ 名

地方、处。《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也。」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房子」、「三学校」。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派出」、「研究」。

姓。如汉代有忠、辅。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以战于庄公。」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未闻」。《论语·颜渊》:「己不欲,勿施于人。」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喜爱。」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有二千在。」

【所】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所【卯集中】【户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热搜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