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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二十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作者:未知
来源:历史知识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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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二十四):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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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二十六):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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